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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2月15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进展,自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正式确立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了全面实施、稳定适用,检察机关对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有何考虑?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与其他政法机关一起致力于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着力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以刑事司法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苗生明介绍,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司法改革部署。实践表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符合中国国情,符合诉讼规律,体现了中国刑事司法现代化的演进趋势,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正在发生深刻转型。
一是已经形成以认罪认罚为基本诉讼模式的刑事诉讼新常态。先后会同最高法院等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和规范文件,初步构建起保障制度适用的规范体系。案件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实际上近两年的适用率均在90%左右,其他不认罪认罚案件只占一成左右。
二是司法办案更加公正高效。以全面推开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在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促进办案规范,保障认罪认罚和量刑协商自愿性,量刑建议采纳率逐年提升,2022年98%左右,被告人上诉率、刑事案件申诉率逐年大幅下降,当事人刑事和解率逐年上升,刑事和解后相对不起诉人数同比上升31.6%,是2018年的2.2倍,表明我们的办案质量在不断提升,表明绝大多数被告人是在认罪悔罪状态下接受审判、服从判决、服刑改造、进而回归社会,被害人的权益因为制度的适用得到更好保护,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减少对抗。
三是制度适用的综合带动效应明显,促进形成了少捕慎诉慎押、恢复性司法、协作式司法、公开听证、企业合规整改等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以治罪促治理的创新理念政策和制度措施。
四是各执法司法机关以及广大律师不断凝聚共识,促进侦查机关注重发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对及时有效侦破案件的重要意义;促进检察机关必须承担起推动制度实施的主导责任,能动司法已然成为检察履职新常态;促进法院审判模式发生变化,大量轻罪案件实现了程序简化、快审快判,有利于人民法院将更多精力聚焦重大复杂案件的精审细审,更加契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质要求;促进律师辩护逐渐从相对单一的“对抗模式”向“既对抗又合作模式”转变,辩护重心不断向审前程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