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滚动 >  > 正文
交通事故中被起诉的对象是谁-环球热消息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2-27 12:02:43
字号:


(相关资料图)

一、

交通事故中被起诉的对象是谁

交通事故中被起诉的对象可以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驾驶员,行人,保险公司、车辆实际所有人,车辆名义车主、道路管理者,高速公路管理者、机动车生产者,销售者、受雇人,雇主、机动车挂靠人,被挂靠单位、机动车受让人,机动车出让方。

二、

交通事故诉讼的有效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的有效期是三年。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三、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找法网提醒您,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标签: 交通事故 经常居住地 被告住所地 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