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五届八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行了认真审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一、关于调整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
合科技”
)业绩承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赢合科技稳健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项议案时所有董事
全部同意本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
调整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习 俊 通 徐 建 新 刘 运 宏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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