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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农贸市场设置免费摊位 供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_世界热点评
来源:中新网广西  时间:2023-07-01 09: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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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李娇阳 摄

(李娇阳)6月29日,广西柳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内设置不少于市场营业面积5%的经营区域,用于农民临时销售少量自产农产品、农副产品,对在该区域销售的农民,免收市场摊位租赁费。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介绍,柳州市现有大部分农贸市场由于在建设时缺乏统一规划,存在功能分区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陈旧落后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构建农贸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该市通过制定责任主体明确、操作性强的法规来完善农贸市场的管理。

农贸市场是民众的“菜篮子”“米袋子”。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俊表示,在《条例》制定过程中,食品安全问题也是重点考虑的内容。李俊介绍,《条例》规定市场开办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确保食品安全;规定临时销售少量自产农产品、农副产品的农民应当遵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登记进场信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据悉,柳州市建成区现有农贸市场共计84个,其中1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57个。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韦华广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根据《条例》,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在建设或改造市场时,设置固定区域,用于农民临时销售自产农产品、农副产品,并对在该区域销售的农民,免收市场摊位租赁费。农民向市场管理人员提供证明,表明其所销售的产品为其自产农产品、农副产品,并完成信息登记,即可进入该区域进行售卖,无需提前申请。

“这项规定有利于帮助农民扩宽销售渠道,增加收入,同时体现了法规的民生温度。”韦华广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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